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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名驰商标事务所
    流沙东
    普宁市名驰商标事务所2008年成立至今致力于商标、知识产权领域及其他法律事务的综合性事务所,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,协同客户更好的实现知识产权经营管理。 秉着“我们不仅仅只做知识产权的申请,我们更专致您知识产权的保护”的专业态度,旨在通过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的服务,从客户利益出发,根据客户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需求,向客户提供涵盖知识产权的战略规划、管理咨询、知识产权资产建立、维护和利用等知识产权经营全程服务。
  • 普宁盘龙阁
    梅林
    盘龙阁,始建于清光绪(1875—1908)初期,是名闻国内外的佛教圣地,是观音菩萨和元天上帝显圣道场。既是粤东十方名刹之一,又是重点旅游景区。 据清《普宁县志》载,这里有“六山十八景”:“盘龙山、虎山、象山、狮山、龟山、鹰山,绿水浮舟,龙阁云海、佛阁龙泉、鲤跃龙门、仙人萍踪、百鸟朝阳、杜鹃泣月、雄狮衔啼、蟾蜍望月、仙湖彩虹、跑象驮日、元天卜褂、龙泉琴声、金鸡报晓、涅盘洞、晨钟石、暮鼓石、回头狮。” 1990年被省、市和省宗教局批准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佛教活动场所。
  • 普宁市宝龙寺
    大南山
    宝龙寺   普宁市大南山镇益岭村西南侧,“佛仔坐斗”之幽境的宝龙寺,创自清末宣统年间,1989年以来重修,宏伟壮观。它距流沙市区5公里,流(沙)前(埔)公路寺前贯穿而过,交通便利,成为礼佛、游历的热点。1994年11月获登记开放。   寺始建于宣统年间(1909—1911)由郑真亮大师(后人尊称为师公)倡建,并修行于此,他自称为“汕头里洋外人”故也被称为“汕头公”,是位虔诚有为、德高望重的佛教居士。   该寺后因时局变迁,僧众星散。又因岁月沧桑及人为因素,原寺内建筑物仅存残墙断瓦。改革开放后,政通人和,百废俱兴。居士陈汉辉于1989年春,得到有关部门批准,作为古刹重兴人,集资复建宝龙寺。该寺建筑面积约3千平方米,辟山筑宇,气势恢宏,坐东北向西南,已建成了天王殿、师公殿、大雄宝殿、钟楼、鼓楼、观音阁、地藏阁、功德堂、客堂、芳名长廊、300多平方米放生池及其露天滴水观音(高约3米,泥塑)、4层半共1300平方米的综合大楼(1997年六月初八竣工)、凉亭、长3公里水泥公路(1997年竣工)。(2001年农历八月又在西侧峻工300余平方米莲池海会堂)等等。   寺处风水宝地,阜岗群抱,背倚巍秀屏障,前有清雅宝莲池(放生池)、“穿天蜡烛”、“佛仔坐斗”、“狮象捍门”、“罗星挡水”胜景,东南面“文峰”耸峙。周围奇花异草,郁馥芳香,松柏凝翠,四季如春,妙处天成。真是风光灵秀圣地,更是香客游人礼佛、览胜、陶情的好去处。
  • 大南山百二丘田藏莲寺
    大南山
    民国初期称藏莲居士林,初创的庵堂,石屋一间,构筑简陋,开创者住于庵后独角麒麟大石下的石洞。清同治年间,有一惠来县严姓人氏住庵,扩建为石屋3间。民国初期,有石头圩商人陈竹 头(占陇镇石港人)热心善事,将庵改建成一厅二房,并定名为“藏莲居士林”。 自1995年以来,寺院先后改建新建了慈悲娘殿、三圣殿、地藏阁、珍秀阁 、半天娘殿、南天门伯公宫,以及放生池、滴水观音、芝琴亭、万寿钟亭、综合大楼等众多硬件建设,也配套了交通、能源、通信、服务等的软件建设,使寺院的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。一批新的发展项目将按总体规划,精心组织实施,千方百计把藏莲寺建设得更加美好。 古寺地处“生态公益林保护区”和“三坑水资源保护区”,背靠崎岭头,面对铁山峰,龙盘虎距,狮象朝拱,钟山鼓山对峙,巨石天然,石洞幽深;清泉涓涓,曲径幽幽,山松谷竹,桃红李素,四时山花烂漫,处处佳果硕累。
  • 南岩古寺
    南溪
    南岩古寺位于普宁南溪镇,是普宁古八景“南岩远眺”之胜地,也是佛教岭南禅宗之名迹。古寺前身为商朝青牛洞,相传商朝时先民在此礼拜燃灯古佛,唐朝建成佛殿。古寺现有缅甸玉石佛教雕像上千尊,万佛塔玉石佛像20008尊,数量规模居海内之最,为佛门空前之大观,有“东方玉佛国”的美誉。 南岩古寺帐号:867457242608091001 户名: 普宁市佛教南岩古寺 开户行: 中行揭阳洪阳支行 邮箱:nygs0663@163.com
  • 普宁德安里
    洪阳
    德安里位于普宁洪阳镇区东南,为清朝广东水师提督方耀府第,建于清同治七年(1868),有房屋888间,占地面积4万多平方米,是广东省内罕见的大型府第式建筑组群,2008年被认定为首批“广东省古村落”,同年,被列为第五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
  • 车辆违章查询
    流沙东
    车辆违章查询
  • 普宁市国土资源局
    流沙西
    违法用地:0663—2939456 机关作风:0663—2939997 商业贿赂:0663—2939997 效能建设:0663—2939997
  • 普宁市林业局
    流沙西
    一、 主要职责 市林业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林业行政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 (一) 贯彻、执行国家和省林业工作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、条例,拟订我市林业管理的规章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 (二) 编制造林绿化和林木种苗总体规划、计划,组织、指导植树造林、国土绿化、森林经营和林业基地建设。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 (三) 组织、指导和实施森林资源调查、规划、设计、动态监督和管理工作。组织编制、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。负责监督木材凭证采伐、运输和经营加工等工作。依法管理林地、林权,参与征用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。负责管理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。 (四) 主管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的保护。指导检查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,负责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口监督管理工作,对全市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的审核发证和管理。 (五) 指导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他队伍建设,指导、监督查处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。 (六) 组织、指导、监督、协调森林防火、灭火和林病虫害的防治、检疫工作。承办市森林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。 (七) 指导和实施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林业基本建设。负责林业专项资金及林业财务管理工作,并监督、检查执行情况。 (八) 对乡镇林业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,苗圃、森林公园、林区公路、国有林场、集体林场和木材生产、林产化工、木浆造纸等林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。规划指导和参与林产品、木材市场建设。 (九) 负责林业的外事外经工作。组织林业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和交流活动,对林业系统的进出口业务进行指导。 (十) 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。组织、协调林业科研试验、示范、推广和普及林业科学技术。指导林业宣传工作。 (十一) 会同山林权属纠纷的调查处理。负责管理出让、转包、买卖活立木的评估和认证工作。 (十二) 管理局直属企事业单位,指导乡镇林业工作。 (十三)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  •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
    流沙西
   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、重大政策措施以及中长期发展速度、比例、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等建议;汇总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,协调各专项规划(包括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);监督检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,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; 中文名: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职责:监督检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内设机构5个 挂 牌市粮食局 类 型: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行政编制:24人